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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美术学院2011年美术学师范录取原则
来源:西南大学美术学院 2010-11-23 17:53:18 【字体:小 大】

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的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原则上不限制男女比例和外语语种。文化成绩中有任何一科为零分者,不予录取。

2.美术学(师范)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校考考试成绩(校考成绩,下同)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理科生文化折合分= 理科生文化总分 ×(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 / 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3.艺术设计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美术学(师范)专业要求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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